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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教育学院基层党组织分工负责制度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2日 点击数: 字号:

初等教育学院基层党组织分工负责制度

 

    由于基层党组织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根据我院基层党组织工作情况,我院基层党组织实行分工负责制度。

一、党委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

2.做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搞好党总支的自身建设。

3.处理好党总支的日常事务,按期向党总支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参与研究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科研、构建和谐等工作及其他重大事项。

5.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党委书记职责

党委书记是党委的主要负责人,在党委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党委的决议、决定,主持党委的日常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

具体工作如下:

    1.负责召开党委会和全体党员大会,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研究安排党委工作,将党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会和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决定。

    2.积极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并督促党委工作计划或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期向党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搞好党委班子建设,抓好党委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增进团结,充分发挥党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5.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准则》、《条例》等的情况。

 三、党委副书记职责

1.分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协助书记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施及学校党委总体工作部署的落实。   

2.协助党委书记提出党委的学期和年度工作计划,将所负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会和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决定。 

3.深入调查研究,经常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掌握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切实关心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4.全面负责本院学生工作,根据党委部署和我院实际制定我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经党委批准后组织实施。定期分析学生思想动态,开展形势教育,提出实施意见。

5.领导团总支、学生会开展工作。与我院主要领导认真抓好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做好学生工作。   

6.认真抓好学生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组织发展工作。

四、党委班子成员职责

党委班子成员在党委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维护班子的团结。

具体职责如下:

   (一)组织委员职责

组织委员在党委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了解和掌握党委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

2.了解并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其他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并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二)宣传委员职责

宣传委员在党委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我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做好报纸、刊物的订阅工作,办好我院的宣传阵地。

   (三)纪检委员

    纪检委员在党委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大会参加人员的签到登记工作。

    2.负责稳定大会会场纪律工作。

 

 

 

 

                                中共广西师范学院初等教育学院委员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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