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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4日 点击数: 字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南宁师范大学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初等教育学院的实际,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制定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保障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按照规定成立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与综合面试共3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实施对考生面试考核等相关复试工作。

(三)按照规定本学院成立监督组,对本学院整个复试过程进行监督。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一)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小学教育专业2023年招生计划为50人。我院所有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研究生。

(二)划线原则

1.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340分,单科(满分=100分)≥48分,单科(满分>100分)≥72分;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总分≥300分,单科(满分=100分)≥30分,单科(满分>100分)≥45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学校根据相关政策统一划定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三)我院所有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研究生。

三、调剂

2023年我院专业学位硕士小学教育专业不接收调剂。

四、复试

(一)复试时间

本专业复试时间为2023年3月26-27日两天,上午9:00开始。每位考生的考试分两场,分别为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与综合面试,外语能力测试复试顺序由系统随机排定,专业知识测试与综合面试环节复试顺序按外语能力测试的顺序进行。排定顺序后再安排考生的具体复试日期。同等学力加试紧跟专业综合面试之后。

(二)复试方式

本校第一志愿考生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优先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面试,采用钉钉会议平台作为候选面试系统。面试时,考生采用双机位形式进行复试,严防考生面试作弊。

(三)复试资格审核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按照我校招生规定,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版,上传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及二级学院指定的邮箱(jinzhen2020wo@sina.com)并接受审查。

具体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准考证;

2.应届生须上传学生证;

3.往届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在读研究生须上传目前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能够证明考生学术特长、研究潜质以及在科研和相关实践领域中有突出表现的各种材料,上传至“其他复试材料”选项中。

6.享受双少生政策的考生,按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要求发送有关证明材料。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内容为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和综合面试三个部分,共300分。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课程,分数不计入总分。

1.本专业复试设两场考试,一场为外语能力测试,一场为专业知识测试及综合面试。随机排定复试顺序后,考生按预估的时间段等候复试。复试过程中,先进入外语能力测试考场复试,结束后进入专业知识测试及综合面试。

2.关于外语能力测试。测试包括听力、口语两部分,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5 分钟,满分 100 分。复试小组每位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外语能力测试设一个考场。

3.关于专业知识测试和综合面试。专业知识测试共3道题,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结构的扎实程度,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共3 道题,主要考察教育综合素养及教育科研知识与能力,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测试和综合面试分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和小学德育6个方向分题库,考生选定某一方向题库后由考生在分题库中抽取任意一套题回答。所选答题方向不影响录取后学科方向选择。每名考生专业知识测试和综合面试两项时间共15-20分钟。

4.关于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教育学和心理学两门课程,也以口试的形式进行。每门加试课程口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5 分钟,满分为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复试纪律要求

1.严防考生复试作弊,打击冒名顶替,考生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我校将对所有复试环节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复试前考生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考生任何时候将复试相关试题及复试环节有关内容泄露或公布,考生也不得向他人打探复试试题并寻求帮助,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成绩核算及录取

(一)成绩核算办法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复试中每一项考试的成绩由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2.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成绩。

(二)录取原则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身体状况、思想政治品德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初试和复试成绩完全相同,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复试成绩不及格(复试成绩总分180分以下或专业知识测试及综合面试两项成绩总分120分以下)者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小学教育专业培养过程中适当侧重某一学科方向。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再分方向,按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定选择的顺序,高分者优先选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初试和复试成绩完全相同,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院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学院保护实名申诉、举报者的合法权益。

受理部门:初等教育学院纪委

举报信箱:cjyjw@nnnu.edu.cn

举报电话:0771-5624510

七、附则

1.如本细则与上级文件有不符之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2.温馨提示

考生注意事项(网络复试须知),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通知(http://yjsxy.gxtc.edu.cn/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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