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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教育学院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0日 点击数: 字号:

南宁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

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实施细则

 

根据《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初等教育学院的实际,为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制定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保障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按照规定成立若干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实施对考生面试考核等相关复试工作。

(三)按照规定,本学院成立监督组,组长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负责对本学院整个复试过程进行监督。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一)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小学教育专业2021年招生计划为41人。如有变动,学院将根据下达指标调整招生计划。

(二)划线原则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国家线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学校根据相关政策统一划定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我院所有学科专业方向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研究生。

三、调剂

2021年我院专业学位硕士小学教育专业暂时不接收调剂。

四、复试

)复试时间

2021年321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

)复试方式

本校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优先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面试,采用钉钉会议平台作为候选面试系统。面试时,考生采用双机位形式进行复试,严防考生面试作弊

)复试资格审核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按照我校招生规定,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版,上传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及二级学院指定的邮箱jinzhen2021wo@sina.com)并接受审查。

具体材料包括:

1. 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准考证;

2.应届生须上传学生证;

3.往届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 在读研究生须上传目前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 能够证明考生学术特长、研究潜质以及在科研和相关实践领域中有突出表现的各种材料,上传至“其他复试材料”选项中。

6.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核验,并提前告知我院招生办公室和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具体是否可以享受加分,以教育部提供的加分库为准。如有疑问请通过考生加分证明材料对应省级部门反馈。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两个部分共300分。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课程,分数不计入总分。

1.外语能力测试。测试包括听力、口语两部分,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复试小组每位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2.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全面考查考生综合素质,主要包括治学态度、专业思想、和培养潜力等,满分为200分。综合面试时间为15-20分钟,题目包括5个以上(含5个)专业综合面试问题及3个以上(含3个)专业知识问题。试题由客观题和主观题构成。

3.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教育学和心理学两门课程,也以口试的形式进行。每门加试课程口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5 分钟,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复试纪律要求

1.严防考生复试作弊,打击冒名顶替,考生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我校将对所有复试环节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考生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成绩核算及录取

(一)成绩核算办法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打分采用线下打分。

复试中每一项考试的成绩由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2.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成绩。

(二)录取原则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身体状况、思想政治品德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复试成绩总分180分以下或专业综合面试120分以下)者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尚有余额,再开通调剂系统,在调剂生中择优复试录取。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校在研究生院网站、二学院网站公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如在复试录取中出现争议或违法情况,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实名申诉、举报。

受理部门:南宁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室、研究生院、初等教育学院

举报信箱:sxq@nnnu.edu.cn(初等教育学院)

84490007@qq.com(研究生院)

gxtcjjs@gxtc.edu.cn(纪委办监察室)

举报电话:0771-3908620(研究生院)

0771-3908523(纪委办监察室)

    七、其他

(一)考生参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需缴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函〔2011〕572 号》确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普通考生收费18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加试2门专业课加收100 /人。复试费用除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费用由校财务处收取外,复试费均由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代收。

(二)如网络远程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我院招生工作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三)考生注意事项(网络复试须知),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通知(http://yjsxy.nnnu.edu.cn/)。

(四)本细则所涉及内容若与上级文件不符者,以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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